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一方在婚后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的。对于因夫妻一方患精神病而起诉离婚的,如果确实属于久治不愈,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判决准予离婚。但要安排好患者的监护、生活、治疗等问题。
可以提出离婚。 这里存在几种情况: 1、须经军人一方同意的情况:如果女方不是军人,提出离婚需要经过男方同意,男方不同意的,可以找对方的部队领导沟通一下。 2、无需军人同意的情况:如果军人一方犯有重大过错,女方提出离婚无需经过男方同意。
诉讼离婚可以在异地起诉。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无论分居多久都可以提出离婚,法律规定的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的可以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双方协商一致的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商不成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可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民法典》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一方不愿离婚的可以起诉离婚,如果双方有法定的感情确已破裂的事由一般会判离;如果没有法定事由,同时对方也拒绝离婚的,法院第一次判离的可能性较低,可以在判决生效后的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第二次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可以离婚。 虽然精神病人住院,但其仍是可以作为被告的法律上的人,所以可以起诉。 如果精神病人诉讼离婚时,无论其以原告身份还是被告身份出现,都应首先鉴定其精神状态。
轻度精神病可以离婚的。夫妻双方有一方是精神病可以离婚的。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因患有精神病,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
女方患精神病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赔偿范围,但是如果是因为对方过错造成的,可以申请赔偿。
不能获得赔偿,但能获得经济帮助作为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