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要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权利。租户享有优先购买权的条件是: (1)仅限于房屋租赁场合; (2)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 (3)出租人侵害承租人优先权的,承租人可主张赔偿损失; (4)在转租的场合,次承租人与承租人都有优先购买权,二者发生冲突的,前者优先于后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