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双方租赁合同没有解除,承租人就享有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存在与否并不以承租人是否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缴纳租金为前提,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已构成法定解除或约
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的规定,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赔偿因提前解除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对于租户因租赁房屋被政府征收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假如双方在租赁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而承租人的损失又客观存在。 应结合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剩余
厂房拆了租户赔偿标准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为了对抗法院的拍卖,店主通过与租户签订假的租赁合同,对此法院可以通过对签名和时间字迹进行司法鉴定的技术手段,检定签订合同的真实时间,从而判断合同的真伪,除非租赁合同在抵押权设定之前,否则不得对抗法院的执行。 依照“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在一定条件下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行使。在执行拍卖中,如果被拍卖的房屋已经出租,竞拍人即使竞拍成功该房屋,其对房屋权利的行使也会受到租赁
一般情况下,物业公司直接与业主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根据合同约定,业主聘请物业公司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等; 在合同中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如果发生纠纷,是可以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的。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
房屋合同到期租户不搬的视为继续履行之前的租赁合同,属于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根据该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不定期租赁中,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在合理的期限之前通
租户与业主权利并非完全一致。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租户是物业的实际使用人。 2、业主是指物业的所有权人。是指物业(产权)所有者。 3、房屋租赁人不是业主。 4、从法律上讲业主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业主的权利:第七十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合同到期租户赖着不走,可以先进行协商劝离,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者解除; 出租人请求负有腾房义务的次承租人支付逾期腾房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租户不交租金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因此而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赔偿: (一)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二)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疫情期间外地租户无法返回租房地的,租户可以与房东协商减租,双方协商一致,经房东同意可以减租。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