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承租人的过错造成租赁物损害的,出租人无权请求次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合同是有相对性的,次承租人不是跟出租人签订的合同。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租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如果承租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或者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导致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