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移交是根据刑诉法第一百六十二条。案件移交,法律术语之一,是指受理案件的部门对不属本部门管辖的案件,根据法律和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程序将案件移交有管辖权的部门处理的行为。只要是公诉案件,侦查机关在侦查终结后必须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