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以下简称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公平税负,保护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 促进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 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
一、将享受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研发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上限,从1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 5月7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 (一)执行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体工商户纳税是指个体工商户应按照税务部门的规定正确建立账簿,准确进行核算。对账证健全、核算准确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查账征收的税款; 对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对其实行定期定额征收;具有一定情形的个体工商户,税务部门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实行核定征收。 个体工商户税收的标准如下: 1、销售商品的缴纳3%增值税,提供服务的缴纳5%营业税。
我国对烟草的纳税率除了正常的增值税17%(烟叶收购是13%)以外,还有消费税。 以下为各类税率的标准: 1、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烟草属于货物销售,增值税税率为17%。 2、消费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的通知》,各类烟草的税率分别为: 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或以上/条):税率56%,另收0.003元/支,于生产环节征收;
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依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
偷税漏税税收追征期是没有限制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进行追征,只要偷税漏税的自然人或者是法人不缴纳所应缴纳的税款以及滞纳金。 【法律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需缴纳的税收: 1,契税; 2,印花税; 3,土地使用税。 【法律依据】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九条,土地使用者应当依照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纳税。
根据《立法法》第八条,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 (一)国家主权的事项; (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四)犯罪和刑罚; (五)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 (六)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七)对
税收行政复议案件范围如下: 1、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 2、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担保行为。 3、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4、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行为。 5、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7、税务机关拒绝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行为。 8、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其他税务具体行政行为。
税收罚金和税收罚款在性质、处罚机构、性质及数额方面有所区别,税收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决已构成税务犯罪行为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一种财产罚的刑事处分。这种罚金是一种附加刑,是一种刑罚。税收罚款则是税务机关依照一定的权限,对违犯税收法律、法规但不够刑事处分或免予刑事处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行的一种财产罚的行政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