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是指,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 除了意见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并出具书面凭证。 登记立案针对的是初始案件,包括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刑事自诉、强制执行和国家赔偿申请。 对上诉、申请再审、申诉等,法律另有规定,不适用登记立案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