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包庇罪的立案标准: (一)向组织、强迫卖淫犯罪集团通风报信的; (二)二年内通风报信三次以上的; (三)一年内因通风报信被行政处罚,又实施通风报信行为的; (四)致使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其他共同犯罪的主犯未能及时归案的; (五)造成卖淫嫖娼人员逃跑,致使公安机关查处犯罪行为因取证困难而撤销刑事案件的; (六)非法获利人民币一万元以上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治安案件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视具体情况而定。虚报冒领,是指编造虚假事实,以不正当的手段骗取本不应得的财产利益。虚报冒领,如果是国有单位或者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虚报冒领可能构成贪污,个人贪污数额在5千元以上涉嫌犯贪污罪,应当立案;如果是非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虚报冒领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六万元以上应当立案。
恶意侵占涉嫌侵占罪,其立案标准为: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的,则构成侵占罪。
入户盗窃的立案标准是: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 2、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3、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 4、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 5、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敲诈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可以立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
窝藏、包庇罪立案标准是: 此罪为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就应作为窝藏、包庇罪立案追诉。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一般盗窃案立案标准是1000元至3000元以上,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传销活动罪的立案规定如下: 1、如果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同时层级在三级以上,对组织者、领导者,则应当立案予以追诉。 2、如果组织、领导多个传销组织,同时组织中的层级已经达到三级以上的,可以将每个组织的人数合并计算总数。
诈骗立案标准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故意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及以上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3、要求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诈骗行为产生了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