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一为数额较大,一为有其他严重情节。 司法解释标准1万,部分地方立案标准5千。 根据相关规定,侵占罪侵占数额2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 侵占数额20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的起点标准。
立案晚上可以提交。根据法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而办案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不论是白天还是晚上都应当接受。
珠海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的; 2、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 3、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 4、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 5、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1、个人受贿的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 2、但个人受贿数额虽然不在5千元以上,有以下情形的也可以予以立案: (1)因为个人受贿的行为使得社会的公共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2)个人故意要挟有关单位或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个人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数额在两千元到一万元之间,有坦白情节的,可以适用缓刑。
1、诈骗罪立案标准是3000元以上; 2、涉嫌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认定为诈骗罪的的“数额较大”,达到数额较大就应当立案; 3、但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投毒案派出所一般不愿意立案的原因往往包括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责或者已过追诉时效等。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盗窃财物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分别定为刑法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故盗窃超1000元即可立案。
达到以下标准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才立案:故意隐匿的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故意隐匿会计报告的;或者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的,应当立案追诉。
倘若公安机关已经依照程序立案并展开侦查工作,在未发现存在犯罪事实或情节轻微等特殊情况下,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撤销案件,从而避免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以下是必须撤销案件的若干种特殊情况: 首先,虽有违法行为发生,但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达不到刑法所规定的定罪标准; 其次,若犯罪行为已超过法律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 再次,国家通过颁布特赦令免除了有关人员的刑事处罚;然后,依据刑法规定应当由受害人本人提起告诉方能处理的案件,如无人告知或自行撤诉; 最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经去世或者其他因法律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