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离婚所需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简易程序审限是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从立案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我们办的离婚案件而言,一般在半个月至一个月内可以收到判决书,具体还是要看当地法院法官操作。离婚案法院一般都倾向于调节的!只有实在调节不好再宣判!离婚案比较简单,一般会当庭判。但如果情况复杂就不会。
第一次起诉离婚和第二次起诉离婚程序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是次数变了,第二次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大,但是在时间方面受到民事诉讼法关于审限的规定。
第二次起诉离婚,当庭会不会宣判,区别对待。是否会当庭宣判主要是法庭的工作人员根据离婚案件的难易程度由法庭来自由裁量的。如果双方都没有争议的,那么有很大的可能性会当庭宣判。如果双方感情确实破裂,没有和好可能,一般会当庭判决。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法院。宣告离婚判决,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二次离婚起诉状,女方应当这样写: 1、女方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男方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诉讼请求,想要离婚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证据和其来源,有证人的,应当提供证人的姓名和住所。 我国民法典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