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人:某某,男,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汉族,农民,住。被答辩人:某某,男,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汉族,农民,住。答辩人就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答辩状答辩人:熊,男,汉族,生于190年5月20日,重庆市忠县人,住忠县镇村二组。被答辩人:郭,男,汉族,广东省广州市人,生于1921年
答辩人就原告张提起赔偿一案,现答辩如下:本案的诉讼主体不合格。王不应当是本案的被告。原告在诉状中称刘在焚烧自己耕地中秸秆时,将原告的落叶松烧损,并没有指证王是烧
答辩人:某某,男,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汉族,农民,住。被答辩人:某某,男,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汉族,农民,住。答辩人就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
答辩状。第三人根据实际情况书写答辩状,应从自己的利益出发,发表支持原告或者被告的答辩意见。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对于已经开始的诉讼,以该诉讼的原被告为被告提出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由该诉讼中的原告或者被告引进后,主张独立的利益,或者为了自己的利益,辅助该诉讼中的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
法官看答辩状还是看口头答辩,主要根据证据进行审判。答辩状一般情况下也会看的,法官会针对双方的起诉状答辩状总结案件争议焦点。但是答辩状主要是给对方看的,是针对答辩状是被告人、被反诉人、被上诉人、被申请诉人针对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申请(诉)书的内容,在法定期限内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回答和辩驳的文书。法庭辩论是口头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举证期限是,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答辩期限是,答辩期为15天,因而举证期限不少于15天,以便当事人有充分的准备时间。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
答辩期间在开庭之后。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另外,对于答辩状,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也可以在辩论期间提出。
答辩期间在开庭之后。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另外,对于答辩状,可以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也可以在辩论期间提出。
1、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并接受仲裁庭对专门性问题的鉴定,经仲裁庭许可,可以向鉴定人提问。 2、当事人在仲裁过程中有权进行辩论。辩论终结时,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应当征询当事人的最后意见。 3、当事人认为对自己陈述的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 4、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