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好的合同可以作废的情形有: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因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 3、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4、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5、因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 合同有上述情形的,当事人可以请求撤销合同,撤销后,合同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