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即使是通过二手房交易成为新业主的,也应遵守已经制定的管理规约,不能以其没有参与制定管理规约为由,否定管理规约对其具有约束力,但小区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否则属于无效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17条规定,管理规约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要求其对该条款进行修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