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
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
继承纠纷,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因争执死者的遗产而发生的纠纷。如因继承权、继承顺序、遗产分配份额等发生争议,都属于继承纠纷。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
可以约定管辖,但是对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纠纷不能约定管辖,必须在不动产所在地起诉。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一、对不在中华人
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a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a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