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索取赌债拘禁他人的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
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是否构成非法拘禁罪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索要钱款的数额没有超出赌债的范围,或者超出不多的,应以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规定,行为人为索取高利贷、赌债等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按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
二、索要的钱款大大超出赌债范围的,构成绑架罪。当行为人勒索的钱财明显超出债务范围时,行为的性质也相应地超出了“索债”的范围,实质上变成了以非法拘禁、扣押人质为手段,勒索他人钱财,更符合绑架罪的特征,应按绑架罪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