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司法系统的等级划分共分成四个等级,其名称如下: 第一级为全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二级为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针对直辖市设立有专门的高级人民法院分支机构);第三级为地市级中级人民法院;最后一级则是最基础的区县级基层人民法院。 在整个审判流程中,两审终审制度是最为核心的制度之一,所有审判程序都会依照该制度进行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