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委和监察委主要区别有机构性质、任命方式、监督范围和职权的不同。 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监察委属于国家机构。纪检委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然后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第十一条规定: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3、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在纪检监委在立案审查时,可以查询被举检举人的家属的银行流水账。审查组有权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批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谈话,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查询有关信息,暂扣、封存、冻结涉案款物,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审查组可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批对相关人员进行调查谈话,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查询有关信息,暂扣、封存、冻结涉案款物,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 审查时间不得超过90日。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纪检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日。 需要提请有关机关协助的,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手续,并随时核对情况,防止擅自扩大范围、延长时限。”
“依据我国监察法的规定,对被调查对象留置的最长时间为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经上一级机关的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省级监察机关决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委员会备案。采取留置措施后,除有碍调查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留置人所在单位或家属。 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协助。 监察机关应当保障被留置人员的饮食、休息,提供医疗服务。讯问被留置人员应当合理安排讯问时间和时长,讯问笔录由被讯问人阅看后签字。 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采取留置措施的监察机关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被留置人员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后,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和有期徒刑的,留置期限应当折抵刑期。留置一日折抵管制二日,折抵拘役、有期徒刑一日。”
“纪检委立案条件:1、确有违纪事实;2、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根据《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对检举、控告以及发现的党员或党组织的违纪问题,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 党员和党组织存在违纪事实,是纪委立案的前提条件;需要对违纪者追究党纪责任是纪委立案的法规条件。以上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决定立案与否的关键是看违纪事实是否存在,证据是否充分可靠,需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
纪检监察委与监察委区别如下:1、机构性质不同: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监察委属于国家机构。2、任命方式不同:纪检委是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选举,然后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的。监察委领导是由全体会议选举报上级党委会批准;3、监督范围不同:纪检委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察委是本地区所有行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4、职权不同:纪检委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委是检查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纪检委和监察委的区别:1、纪检委属于党内机构;监察委属于国家机构;2、纪检委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监察委是本地区所有行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3、纪检委是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委是检查公职人员是否依法履职、秉公用权;4、二者的职责不同,纪检委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察机关是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5、二者依据不同,纪委工作依据的是《中国共产党党章》等党内规定,监察委依据的是《宪法》。
纪检委立案应当符合的条件有经初步核实,确有违纪事实;该违纪事实需要追究党纪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办理立案手续决定立案与否的关键是看违纪事实是否存在,证据是否充分可靠,需不需要追究党纪责任。
纪检委的权利有: 监督权、问责权、执纪权。 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
纪检委移交检察院基本就意味着被移送人由违纪性质上升到违法性质,必须提交法院依法裁判。 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