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第一部正式宪法是1954年的五四宪法,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制定的《共同纲领》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执行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会上被庄严全票通过,因其在1954年颁布,史称“五四宪法”。
纲领性文件指正式表述出来、严格信奉和坚持的原则、条例、意见和教训的条文或概要。 政府、政党、社团根据自己在一定时期内的任务而规定的奋斗目标和行动计划。泛指起指导作用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