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驾校或者你的教练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20条之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在驾校练车撞车了是不需要赔。在驾校练车发生事故,驾驶车辆的学员是不用承担责任的,其造成的事故损害责任应由陪驾的教练员承担,但是教练员随车对学员进行指导,教练员其履行的是职务行为,所以应由教练员所在的驾校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另外,在通常情况下,教练车也会投保,保险公司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教练不让练车可以投诉。学员认为学校、教练员及其 他工作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时可以进行投诉,具体内容包括: 1、学校未按教学大纲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培训的; 2、学校在填写培训记录、教学日志弄虚作假的; 3、学校乱收费的; 4、学校没有履行对学员承诺的; 5、教练员索要钱物或参加宴请的; 6、教练员讽刺、挖苦打骂学员的; 7、教练员 无故停止学员训练的; 8、教练员骚扰女学员。 学员投诉方式 1、在学员报名处、招生点、训练场、教室等地设立学员投诉箱和公示投诉电话。 2、在学校网站上设立电子投诉信箱。
在封闭路段练车是否属于无证驾驶关键在于此封闭路段是否属于“道路”,判断某场所是否属于道路,应看其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特征。如果属于道路则为无证驾驶,交管部门可以处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还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