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一、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二、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