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终止代理的情形如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限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