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了一本,用另外一本也能办理离婚。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1.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补办结婚证的申请2.婚姻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提交的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确认属实并符合办理条件的予以受理:(1)男女双方的书面申请。(2)双方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双方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4)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3.填写或者打印《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4.填写并打印《补发婚姻登记证审查处理表》和婚姻登记证。5.婚姻登记机关发放新的结婚证。
一方结婚证丢失,补办结婚证流程如下: 首先根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其次,具体补办结婚证流程摆阔:1、补办结婚证,新人必须要到原来登记的地方申请一个查档的证明。2、丢失了自己结婚证的新人,必须要携带好自己的户口本到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好一份。最后在这里提醒大家,保存好有关自己的任何证明,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结婚证丢失依然是可以离婚的,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 夫妻协议离婚的,直接去登记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登记即可,离婚时声明结婚证已经丢失就可以直接办理离婚登记; 如果夫妻是起诉离婚,在婚姻登记部门打印结婚登记材料就可以直接起诉离婚,不需要补办结婚证再协议离婚或起诉离婚,完全没有必要。
可以。按照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结婚证;(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 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
可以离婚。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对于一方丢失结婚证,另一方未丢失结婚证同意离婚且配合的情况下,是可以离婚的。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 结婚证丢失,可以由当事人自行携带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去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该证明的效力等同于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