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年龄属于结婚条件中的一种,《婚姻法》中有规定,申请结婚登记,男生需要年满22周岁,而女生则必须要年满20周岁,不然的话就是不符合结婚条件要求,自然最终也就不能顺利领取到结婚证。
没有结婚证户口本上显示已婚的,可以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更正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内容。 户口本已婚改未婚,需要带着身份证、户口本、个人申请书、村委会证明到派出所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
男的21不可以领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结婚证损坏的,可以依照《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结婚证丢失损毁当事人可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当事人一方户口常住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1、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也就是说申请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能够查找到档案
结婚后户口本是需要变更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样的权利,虽然没有结婚证,但是双方都有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所以只要有抚养义务的,都可以抚养孩子。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六条:法定婚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法定结婚年龄,是指法律规定的结婚的最低年龄。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到这个年龄就不能结婚,只有达到或高于这个年龄才能结婚,至于结婚的最高年龄,则无限制。
双方户口不在本地不可以领结婚证,要在男方或者女方的户口所在地。 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是协议离婚,则要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去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向法院起诉,则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持证明向法院起诉即可。 (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 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
不是的,双方需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 结婚登记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