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的补办只要手续齐全的,一般当天就可以领取的了。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另外,补办结婚证的条件有: 1、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即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或者是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现今仍然维持该状况,即夫妻关系仍然存在。 3、双方持有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被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
结婚证不需要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头婚的话,只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无配偶和无血缘关系的证明。如果是再婚的话,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要准备好离婚证。所以离婚协议是没有必要的。
办理结婚证公证一般情况下需要十五日。
结婚证被撕了如果能够粘好的,粘好后只要不损害证件关键内容即可有效,不能粘好的当事人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补办,补办后的新的结婚证具有和原来的结婚证同等的法律效力。
离婚时结婚证不会收回。婚姻登记机关在给当事人办理完离婚手续之后,会在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上盖上戳记,注明结婚证作废或者无效。无效的结婚证不具有法律效力,收回也没啥意义。
结婚证撕掉的话。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的,可以先补办结婚证或者由婚姻登记机关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否则就起诉离婚,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离婚。
在实践中,结婚证照片可以是红底和蓝底,但是一般情况下都会选择红底。而且自己提交的照片必须是双方近期的半身免冠合影照片,照片还必须是二寸的。合影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共同拍摄的照片。
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与实际不符,可以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无婚姻记录证明,然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变更户口本的婚姻状况内容。户口本已婚但是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补办结婚证。 补办结婚证的手续是:近两年登记结婚的夫妻,档案还存在各区县的婚姻登记处,补办人只要带上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合影再到初次领证处补办,当天即可拿到新证。登记结婚已经超过两年的夫妻想要补办结婚证,则需要到各区县档案馆查出登记材料,复印后再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照片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补办即可。
办理结婚证需要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和其它证明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然后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结婚条件的就进行婚姻登记,发放结婚证。
办理结婚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是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应当到内地居民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