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名字是必须一致的。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名字。当事人如果因
没有领结婚证但是有孩子,怎么离婚?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以登记为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这里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
集体户口不会对结婚登记有实质影响。男女双方自愿结婚,只要男方年满22周岁,女方年满20周岁,双方均无配偶,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也均未患有医学上认
【法律意见】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须持证件:1
对于事实婚姻如何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律上是没有事实婚姻这一说,所谓的事实婚姻离婚,也就是说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通过法院解除同居关系,
领结婚证需要提交以下证件:1、本人的常住户口本居民身份证。2、本人的无配偶证明。3、三张两寸彩色合照,要求是近身、上半身的免冠照片,当然,照片也可以当场拍摄。引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76号)有关规定: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
1、可以的,不需要罚款。国家新的规定地方公安系统不得以计划生育为借口不给孩子上户口;2、包含婚生和非婚生的,只要有出生证公安系统就必须上户口,公安系统不得罚款。
【法律意见】都是外地人,是不可以在当地办理结婚证的。【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