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已于《民法典》生效时废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我国男性的法定结婚年龄为二十二周岁,女性为二十周岁。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受理结婚申请。未达法定婚龄而成功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法院仍然可以在男女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之前,宣布婚姻无效。无效婚姻自始无效,不受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均已经达到法定婚龄的后,有人以当事人未达到法律婚龄为理由起诉,请求法院判决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会支持。
根据民政部2016《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四章第(7条)规定,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根据《婚姻登记服务标准体系》规定:结婚证照片(结婚登记照)尺寸规格为“背景为红色的双方合影彩照,尺寸53mm*35mm(宽*高)”。 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合影照片是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的重要内容。对于合影照片和合成照片,她详细解释说:“合影应当是双方当事人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共同拍摄的影像图片。合成照是对两张或以上的照片进行翻拍或扫描等处理后的图片。结婚登记照应当清晰可辨,不得使用合成照片、艺术照、婚纱照、生活照、剧照等。”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在登记结婚的时候没有户口本也是可以的,当事人只需要拿着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开一个个人户籍的证明,并且在信息证明上注明是结婚登记用的,让派出所加盖户籍管理章就可以当做户口本使用了。
法律上没有特别规定哪些疾病一定不能结婚,就实践经验来看,以下疾病一般不宜结婚。 1、指定传染病,一般来说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 3、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4、“一方患有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如一方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有严重疾病一般是能结婚的,但是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结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能成为分户的条件。
有严重疾病一般是能结婚的,但是如果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法律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生理有缺陷的人,不是禁止结婚的情形,所以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自愿结婚的,可以办理结婚登记。 但如果婚前隐瞒生理缺陷而结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生理有缺陷的人,不是禁止结婚的情形,所以男女双方符合结婚条件,自愿结婚的,可以办理结婚登记。但如果婚前隐瞒生理缺陷而结婚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撤销婚姻。
异父母的兄妹结婚不会影响下一代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在民法典规定的禁止结婚之列。因此,异父母的兄妹直接如果其他条件均符合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是可以登记结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