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的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不给结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投诉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调解仲裁法》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辞职后不给发放工资的,可以到当地劳动局投诉。如果拖欠工资的情况属实,劳动局应当立案处理,并通知用人单位到劳动局说明情况。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所以,辞工半个月还不结工资可以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
即使劳动者未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结清工资,但劳动者需配合完成必要的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不得以“未办离职手续”为由无限期拖欠或克扣工资。 一、工资支付与离职手续的关系 工资必须依法支付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即使劳动者未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仍需支付其已提供劳动期间的工资,不得以此为由拒付。 工作交接的约束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有义务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若劳动者拒绝交接,用人单位可暂时扣留部分工资(如绩效奖金、未报销费用等)作为督促手段,但基本工资、法定福利等不得扣留。用人单位应在交接完成后及时结清剩余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