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孩子改姓不用父亲签字不可以。一般而言,子女的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孩子姓名的变更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离婚之后在没有经过对方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父亲同意之后,可以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姓名。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再婚后给孩子改姓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当由亲生父母双方就更改子女姓氏等相关事项协商一致。然后,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前往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符合条件的,即可变更姓氏。
经父母双方签字同意更改姓名的申请;去户籍科领取《变更户口项目申请表》; 需要带着父母双方的结婚证,离婚的,则出具离婚证。最好准备一份复印件;还要拿着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户口簿,16周岁以上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和复印件)。
1、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 2、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3、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