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叔叔对房子是否有继承权的情况如下: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的,指定叔叔继承的,叔叔对爸爸的房子有继承权;2、没有遗嘱的且被继承人没有第一继承人或者第一继承人放弃遗产继承的,其叔叔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被继承人的房子;3、有愿意继承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叔叔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无权继承;4、若叔叔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并且之前依靠爸爸扶养,那么叔叔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且分给叔叔的遗产可以视具体情况多于或少于继承人。
成年子女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是无条件的,子女赡养父母,要在生活上照料,经济上供养,精神上慰藉,不仅仅是给钱。父母要求其他子女尽赡养义务的要求合理合法,其他子女不得拒绝,但具体的赡养方式可以协商,不能把尽赡养义务和房产的继承和使用联系起来。
死亡后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要看其继子女与被继承之间是否具有扶养关系而定,如果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的,其继子女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享有继承权,反之,则无。
遗产继承孙子有权利继承要依据其是不是遗嘱继承人而定,如果没有遗嘱的,其被继承人的孙子不能够作为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也就没有权利继承遗产。如果是遗嘱继承人的,其孙子有权利继承。
法律上有权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主体有:1.法定继承人: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被继承人遗嘱中指定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3.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4.被继承人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的,被继承人兄弟姐妹的子女。5.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时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6.继承人以外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人,可以分得适量遗产。另外,在应当知道受遗赠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的受遗赠人,也可以接受遗赠人的遗产。
婚前房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此房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配偶过世,配偶的另一方属于第一继承人,则拥有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在我国孙子代位继承的,并且有能力赡养老人的,具有赡养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确实有收养应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的相关规定,但是如果已经构成了事实收养关系,可以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另外,如果养子女对养父母扶养较多的,也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代位继承因为没有尽赡养义务导致丧失继承权的,不能继承。如果代位继承人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继承人犯罪后还有继承权。但特殊犯罪情况除外。例如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阻碍被继承人订立遗嘱,且情况严重,被继承人未予以谅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