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与土地继承其实并无太大的关系。有的土地能继承,有的则不能,看土地类型。《民法典》规定,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宅基地的房产不能继承。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现行法律规定是: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进行继承。 2、不只是农村户籍的子女可以继承;具有城镇户籍的子女也可以继承父母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3、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单独发生继承,只有在继承农村房屋的同时对宅基地使用权同时发生继承,遵循房地一体原则。
因为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农民享有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 非农村集体成员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不能继承。 但是,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不过不能翻盖重建,等到房屋自然消亡,村集体将收回宅基地。
土地所有权证不可以继承。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其证件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自然人不可以成为土地所有权的主体。
子女不能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只能继承上面的房屋。 因宅基地为农民集体所有,故而子女不能继承。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儿子城市户口可以继承老家的房产。农村老房子属于私人财产,根据有关规定,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这个问题与户口无关。无论是城市人还是农村人,继承后都可以居住,出租,转让等。但是有一个区别,就是,城市户口的人,无权再重新翻盖老房子,可以做必要的维修和保护。等房子将来完全报废不能居住时,宅基地由集体收回,这个房子和宅基地就完全和你没有任何关系了。而作为农村户口的农民,可以重新翻盖,永远使用宅基地。
我国的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我国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该权利不属于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权益。
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所有权属于集体,农村居民只有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能单独作为遗产进行继承。虽然宅基地上房屋可以进行继承,但这只是对基于亲缘关系的宅基地上房屋流转的特殊认可,并不意味着在没有亲缘身份关系的人之间可以通过遗赠形式合法取得宅基地上房屋。
关于土地使用权能否被继承这个问题,我们需明确指出的是这在我国是有可能实现的。具体而言,由于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所以使用权本质上是一种承包性质。然而,是否能够继承土地使用权,还需根据实际情形进行判断。通常来讲,若土地使用权是通过诸如招投标、拍卖等方式获取的,其继承人应该拥有相应的继承权。但是,如果未经招投标、公开协商等程序取得土地,或者该土地属于国有土地的话,那么便无法继承土地的使用权了。所谓遗产,乃是指公民在离世时有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公民生前的所得收入;(二)公民拥有的房屋、储蓄以及日常生活用品;(三)公民养殖的林木、牲畜与家禽;(四)公民收藏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准许公民持有或拥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所拥有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益;(七)此外,公民还有其他一些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