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老人有留下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中有指定部分遗产由孙子继承,此时孙子可以继承遗产;法定继承时,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出现代位继承时,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此时孙子有继承权;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这种情况下,孙子也有可能分得老人的遗产。
死者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父母关系,则在继父母死后,继子女可以继承作为继父母的婚前财产;如果继子女没有与继父母形成抚养关系,则不能继承继父母的遗产。
房产继承有如下问题:1、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2、继承遗产的人只包括遗赠抚养人、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且法定继承人只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其他问题。
确定继承开始时间的意义:(1)它是遗嘱和遗赠生效的时间;(2)它是确定被继承人遗产实际内容的时间;(3)它是分割遗产和放弃继承权效力应溯及到的时间;(4)它是法律上的期待继承权转化为现实继承权的时间。
离婚遗产要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然后再办理继承;分割出的一半加上死者生前的个人财产为死者的遗产,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养子女与其生父母间虽然有着血缘关系,但是从法律上讲,他们从与养父母之间确立合法收养关系时起,父母子女间就不存在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以及继承权了。因此,一般情况下,养子女只能继承养父母的遗产,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
户口迁出还有继承权,继承权与户口是否迁出没有联系,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继承人可以通过办理公证或者进行诉讼予以继承。继承人可以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由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或者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取得法院判决书后开具协助执行公函,凭此公函办理过户。
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继承人是可以为权利人的。但是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