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需要符合缓刑条件。根据《刑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及《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需要符合可以缓刑的条件。简单来说就是刑期在三年以下,认罪悔罪,没有社会危险性这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串通投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缓刑条件如下: 第一,犯罪分子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犯罪情节轻微。 第三,犯罪分子具有悔罪表现。 第四,犯罪分子没有再犯危险性,而且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不利影响。满足上述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而对于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的犯罪分子,不能适用缓刑。
一般自缓刑的判决作出之日起,当事人办理完相关手续就可以回家。
失火罪的缓刑条件: 1、犯失火罪被判决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罚的犯罪分子; 2、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 3、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 这是适用缓刑的根本条件。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所以,即使累犯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也不能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