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罚款缓缴时限一般期限为六个月到一年,可以在处罚决定书下发后十五日内提出分期或延期缴纳。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工商局的要求,目前公司成立仅要求在公司章程中确定认缴出资额,但是不要求在出资时全部实缴出资,也不强制要求在一定时间内缴纳全部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