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视听作品中的电影作品、电视剧作品的著作权由制作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作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前款规定以外的视听作品的著作权归属由当事人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制作者享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因前车变道后车追尾的责任认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可以提供足够的证据表明是因为前车加塞变道导致躲闪不及发生的追尾事故,应由前车负全责或主要责任,而后车最多负次要责任。但如果变道车已经变道完成,且无法证明前车变道,那么后车负全责。前车的车身已经并入了线内,后车属于追尾,负全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十三条规定,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