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向法院缴纳执行款
向法院缴纳执行款的方法有两种:一是直接将钱打给申请执行人,并由申请执行人完成执行终结手续;二是打到法院的专门账户,通知申请执行人后再去领取。司法实践中一般都采取第二种形式。所谓执行款,一般是指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立案申请后,根据执行文件(比如生效判决书)和执行申请,向被执行人强制执行、需交加执行申请人的款项。根据《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财务部门应当对执行款的收付进行逐案登记,并建立明细账。对于由人民法院保管的查封、扣押物品,应当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逐案登记,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执行机构应当指定专人对执行款物的收发情况进行管理,设立台账、逐案登记,并与执行款物管理部门对执行款物的收发情况每月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