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企业职工缴费标准:月缴费金额=本人月缴费基数×缴费费率。其中: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60%到300%五个缴费档次),各个地方社保政策略有差异,缴纳比例也略有不同,通常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为2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为4.2%。
根据海南省现行社保政策规定,职工实际工资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核定五项社保缴费基数。实际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缴费基数;其中基本养老保险,报同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后,可按实际工资缴费,但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0%。按照海南省灵活就业人员月缴纳政策,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应在4867元的60%至300%之间,即参保人员可以在2920.2元至14601元之间自愿选择一个缴费基数缴费,缴费费率为20%,缴费金额在584.04元至2920.2元之间;基本医疗的缴费基数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即为4867元,缴费费率为6%,缴费金额为292.02元。同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最低需要缴费876.06元。
2022年1月起,养老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为3519-17595,医疗单位部分暂时取消上限。具体包括: 一、养老保险。缴费基数3519元,单位缴纳16.00%,个人交纳8.00%。 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6198.33元,单位缴纳8.10%,个人交纳2.00%。 三、大病/补充/大额医疗。缴费基数3元,单位缴纳100.00%,个人交纳100.00%。 四、失业保险。缴费基数3072元,单位缴纳0.5%,个人交纳0.50%。 五、工伤保险。缴费基数4239.8元,单位缴纳0.7%,个人交纳0.00%。
1、医疗保险 个人缴纳2%,单位缴纳7.5%,大额医疗救助个人和单位各缴纳2.5元。 2、养老保险 由于黑龙江省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余严重不足,所以在今年下调养老保险缴费比例的中,黑龙江省不执行,所 以哈尔滨养老保险单位费率是22%,个人是8%。 3、工伤保险 不同工伤风险类别的行业执行不同的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对应的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 准费还为,一类至八类分知控制在该行业重人单位职 资总额的02%04%07%0.9%11%13% 1.6%、1.9%左右。 4、失业保险 自2016年5月1日起,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1.5%调整为1%,个人缴费费率不变。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5、生育保险 牛育保险费率调整到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以内。 6、住房公积金 单位和职工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8%-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2001年1月1日实行住房分配货 币化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可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5%比例缴存,职工可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 平均工资的15%比例缴存。
个人缴费基数核定: 2022年核定城镇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时,上限按2019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688元的300%核定,下限按2018年自治区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5257元的60%核定。 单位缴费基数核定: 2022年单位缴费基数的核定,以个人缴费基数之和作为单位的缴费基数。 对2022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缓缴,2022年可继续缴费。在2022年补缴2022年欠费时,补缴基数在2022年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7%,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补充大病:公司缴4.17元,个人缴4.17元。
一、南京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6%,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8%,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公积金:公司缴5-12%,个人缴5-12%。 二、南京五险一金缴纳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8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16842元/月确定,下限3368元/月确定。 住房公积金2019年度缴存基数为2018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最高不超过市统计局公布的南京市2018年在岗职工月人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20元。
一、山西社保最低缴费标准 1、职工社保缴费基数 职工社保缴费基数通常是按职工本人工资确定的,不过会确定上下限的标准。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是按上年度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确定的。 太原企业职工社保缴费基数上线为15387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3077元/月。 2、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有两档可选择,分别是山西省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和100%,即5129元和3007元。 二、太原职工社保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个人缴费比例为2%;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 .3%;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个人不缴纳。
各地的政策都有所不同,所以各地的医保缴费标准存在差异,以北京为例。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以上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缴费基数,按7%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基数的6.5%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缴费基数的0.5%纳入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灵活就业人员不建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一、全市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9279元。非私营单位缴存职工度的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全市当年平均工资水平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达到当年平均工资80%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 二、城镇私有企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0853元,城镇私营企业缴存单位职工的年度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当年平均工资水平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10%;达到当年平均工资80%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8%。 三、按照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意见,确定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12319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上限为2956元,缴存基数的下限按照郑州市度最低工资标准,市区、各分中心、各管理部月缴存基数的下限为1400元,住房公积金月缴存下限为140元。
天津市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2530元和12780元。 先行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的农籍职工,缴纳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最低标准为1704元。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为5714元。按照5714元缴费确有困难的,可在5714元与2630元之间选择确定缴费基数。 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时需要注意的是,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在重新就业前,可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缴费,其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通过多种方式实现就业后,一定要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继续参保缴费,以免缴费中断影响将来的养老保险待遇。市社保中心在各区县分中心设有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服务窗口,专门办理下岗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人员等接续养老保险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