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恋自愿转账一般情况下不属于诈骗。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现如今,网恋成为一种很现实的交友手段,尤其是对于很多90后甚至是00后来说。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网络诈骗也让很多法律意识淡薄的人受骗。网络婚恋交友骗局需谨慎!
本以为遇到了甜甜的恋爱,却陷入“戏精”女同事自导自演的“闺蜜网恋骗局”。近日,北海一男子因轻信同事马某介绍的“闺蜜”,先后被骗走6万余元。日前,嫌疑人马某已被北海警方刑拘。
为了寻找真爱,注册婚恋网账号,张先生以为等来了一场甜蜜的爱情,没想到却是一个陷阱。张先生表示,此前为了交友,自己在一家名为“我主良缘”的婚恋网站上注册了会员,不久一个名为凌燕林的女子主动和他进行了交流。由于网站显示,该女子的手机号、人脸识别、身份证识别认证均已通过验证,张先生便放心地与其展开交流。
原本以为谈了一场甜甜的恋爱,实际上对方早已结婚生子,“借出”的钱也收不回来。3月4日,渭南市合阳县公安局九龙派出所破获了一起以婚恋为借口的电信诈骗案。
本以为千里姻缘一“网”牵,结果是别人精心布置的网恋陷阱。29岁的广东青年刘某某就掉进了这陷阱中,因和网络女主播“苏可”谈恋爱,被对方以直播打赏的方式骗走了14万余元。
网恋诈骗事件频发,近日,宁夏一男子虚构自己“大老板”的身份,以恋爱结婚为由骗取女子12万余元。目前该男子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处理中。
家住永嘉的姚女士微信认识了“优质男”,对自己嘘寒问暖,万分体贴,还热情推荐“好项目”一起发财。本以为遇到了“贵人”,“贵人”却变成“杀猪盘”,短短几天时间里,姚女士就被骗走资金63万元。
今年25岁的小张大学毕业后在肥城做软件开发,前不久他到肥城市公安局报案称,在网上与直播女李某聊天交友两个多月,先后被对方骗走现金5万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