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刑法规定的减刑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刑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罪犯申请假释要符合以下条件:《刑法》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罪犯在缓刑期间可以结婚。管制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在分安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
缓刑犯符合法定条件的,也是可以减刑的。只不过根据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一般情况下不予适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规定: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参照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予以减刑。
特赦罪犯没有国家赔偿,特赦是指对国家特定的犯罪分子免去其刑罚的部分或全部的执行,只能消灭其刑,不能消灭其罪。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第3项规定,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罪犯可以减刑的条件有以下规定:《刑法》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 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
罪犯判缓刑的情况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
罪犯想要申请减刑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
(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受刑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具有法定的事由或者法律事实才能减刑。 我国刑法对减刑规定了明确的法定事由或者法律事实,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如果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
看守所关押37天了还没放人,可能是案情复杂,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或有其他法定原因的可以延长期限。 《刑事诉讼法》第156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158条和第159条也规定了可以延长期限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