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具体赔偿多少应当结合具体情形处理。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转移的,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因此,受赠人作为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权人当然享有展览权。
侵权不是按相似度认定的,而是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第一步,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有效存在; 第二步,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其中包括对思想与表达、独创性、整体与部分等问题的认定;
没有具体赔偿标准,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美术作品侵权认定标准如下:1、第一步,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有效存在;2、第二步,确定美术作品著作权人著作权的保护范围,其中包括对思想与表达、独创性、整体与部分等问题的认定;3、第三步,确定被控侵权人的行为,包括对权利人作品的接触、剽窃的认定、合理使用等问题;4、第四步,侵权的最后认定和对侵权责任的确认,包括对停止侵权和赔偿数额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