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关于农村老党员补助有专门的文件规定,明确了相关的标准与具体执行方法。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民政部、财政部在《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民发[2006]98号,以下简称《通知》)中规定; 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 1、补贴对象和标准:根据《通知》规定,补贴对象为建国前加入中国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