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失踪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先到公安机关报人口失踪案。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其配偶、父母、子女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下落不明的人口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人民法院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间为三个月。公告期间届满,宣告失踪的事实如果得到确认,人民法院应当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