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上干活受伤了,老板不管的,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维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员工上班时间受伤的先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供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说明。社保局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的决定。 伤情稳定后,构成伤残的,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 与用人单位工伤赔偿事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