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可以随意克扣员工的工资。 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法人不是老板。公司法人不是个人,而是法律意义上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设立公司法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成立条件和程序。
公司股东不一定是老板。如果老板是指公司收益的所有人的,则股东是老板;如果是指公司的决策人的,则是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如果是指公司日常事务的负责人的,则是董事会、执行董事、经理。
老板拖欠工资不能拿厂里机器变卖,厂里机器属于企业法人合法财产,其他民事主体不得随意处分。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老板是投资者也是管理者,是本单位的最高经营决策者;总经理负责公司的具体管理和运营。以下为具体区别: 1、老板即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公司的最高领导者。其职责具有组织、协调、代表的性质。董事长的权力在董事会职责范围之内,不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一般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董事长可以随时解除任何人的职务,除了董事,因为董事和监事不是公司雇员,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还带领企业做出正确的战略战策,更好的完成工作任务。 2、总经理:股份公司的总经理是董事会聘任的,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的授权下,执行董事会的战略决策,实现董事会制定的企业经营目标。并通过组建必要的职能部门,组聘管理人员,形成一个以总经理为中心的组织、管理、领导体系,实施对公司的有效管理。总经理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的经营管理,经董事会授权,对外签订合同和处理业务;组织经营管理班子,提出任免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工程师及部门经理等高级职员的人选,并报董事会批准;定期向董事会报告业务情况,向董事会提交年度报告及各种报表、计划、方案,包括经营计划、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等。
理论上是的,但实际情况并不都是这样的,有的私营企业为规避责任,法人代表并不是实际控制企业的老板。
个人独资公司的老板对本企业的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可以随便动用公司的资金。
老板拖欠工资的,员工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要求支付工资: 1、与老板协商工资发放的具体时间,可以要求老板出具拖欠工资的欠条。 2、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3、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给老板开大货车出了事故谁负责主要分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是驾驶人自身的过错导致的事故,则由机动车驾驶人承担赔偿责任; 2、如果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比如机动车有刹车问题而未及时告知,此时,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我国《民法典》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