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愿意做法人代表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不愿意承担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一些公司如果有不法经营的话,其中的法定代表人作为公司高级的管理人员会有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2、不愿意承担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⑤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3、不愿意承担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法定代表人可能触犯到的罪名有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金融诈骗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扰乱市场秩序罪等。
公司老板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原因: 一、“法定代表人”只是企业注册登记书上表示的意义,公司产业的理论所有人就不一定是老板。 二、公司注册的“法定代表人”,可能还是全体股东推举的企业法人代表,不一定就是拥有老板权限的“法定代表人”。 三、国企老板是政府,“法定代表人”是政府所任命的官员,但该官员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并不具有老板的资格与权限。 四、所以,当“公司老板不是法定代表人”时,那么企业的注册“法定代表人”一定不具有老板的资格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