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二位的专业指导,弄清楚了这两个地块的土地性质,明确了土地坐标,我们今后推进耕地资源保护工作也能更顺利了。”近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汉阳分局规划管理科副科长王艺和法规监察科四级主任科员吴艳丽,与检察官一起来到公益诉讼办案现场查看。两人给出专业意见后,该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张明长舒一口气,困扰他的违规占用耕地案的面积测量问题解决了。
耕地保护是指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和措施,对耕地的数量和质量进行的保护。 数量保护: 1.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2.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3.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4.推进土地开发、复垦、整理。 质量保护: 1.国家制定耕地质量保护措施,如:防止水土流失、耕地沙化、盐碱化、贫瘠化等; 2.实现耕地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