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天记录在打官司时能不能成为证据要满足两个前提: (一) 能够证明社交软件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 因社交软件不是实名制,如果不能证明社交软件使用人是当事人,那么社交软件证据在法律上与事发案件没有联系。社交软件使用人的身份确认问题,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 1、对方当事人自认; 2、社交软件头像或社交软件相册照片的辨认; 3、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 4、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腾讯公司的协助调查。 从上面所述的四种途径,在于对方当事人和第三方技术的支持多一些,想要自己提交足以发挥作用的社交软件证据并不简单。 (二)社交软件证据的完整性 社交软件证据的完整性在于社交软件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因为社交软件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果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
信息化的发展,让人们的一言一行越来越被记录,越来越“雁过留痕”。一旦发生纠纷,电子数据让事实变得有据可查。
根据微信记录形成的方式,微信证据分为文字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连接和转账支付信息。
诉讼离婚时聊天记录是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而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的一种
起诉时聊天记录能作为证据,网络聊天记录完全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在保全网络聊天记录时,须注意以下法律问题: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是证据,网络聊天记录必须具有诉讼证据的客观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视听资料在我国的证据归类中定性为间接证据,其不能单独或者直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聊天记录算证据。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属于证据类型的一种
父母偷看孩子的聊天记录属于违法行为。聊天记录属于公民的个人隐私范畴,未成年人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同样具有隐私权。我国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非法删除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网络通讯内容。但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未成年人开拆、查阅;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依法进行检查;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本人的人身安全三种情况下是被允许的。
邓女士在社交软件上和熟人聊天,后来熟人告诉她有点急事,就借了3000块钱,第二天还给她。邓女士没多想就把钱转了过去。后来朋友再也没提过还钱的事。邓女士没有办法想报案,却只有和对方的聊天记录,不知道能不能算证据。
审理案件的时候,证据很重要,其次就是证人。如果要找证据,就要找能证明案件真相的证据。如果是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或者说法院可以调取微信聊天记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