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 2、共同犯罪的从犯认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利用职务之便是受贿罪客观方面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利用职务之便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司法实践中,大量受贿罪是利用职权的便利条件构成的。 例如,负责掌管物资调拨、分配、销售、采购的人,利用其调拨权、分配权、销售采购权,满足行贿人的愿望,而收受财物。 2、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件。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是亲属关系;是私人关系;是职务关系。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犯罪时,犯罪未遂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所以职务侵占未遂会不会判刑,依据实情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区别: 1、两者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2、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 挪用公款罪的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侵犯了国家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公款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公款的使用权,同时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必然占有,有的还因此获得收益。而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种相互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的权能,因此对所有权权能的侵犯也必然是对所有权的侵犯。所有权被侵犯并不意味着所有权转移。
1、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该行为仍然构成职务侵占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积极退赃的,可以比照上述法定刑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职务侵占罪既遂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五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职务侵占的处理方法如下: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职务侵占数额较大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职务侵占数额巨大的,犯罪嫌疑人会被人民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既遂的定罪量刑: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的数额如果达到六万元以上,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如果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一般不用坐牢。 即使达到了数额标准,但是相对来说数额很低,但是积极退赔获得单位谅解,主动投案自首且有重大立功表现,也是有可能免除刑罚。
我国国家赔偿中的职务主体包括国家,即对于国家机关,含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其违法执行职务中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取得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