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就会有相应的权利,而表决权是股东的基本权利之一《公司法》第四十二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
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权益遭受侵害的,建议先和公司或其他股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受侵害股东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控股股东的权利跟普通股东其实是一样的,但由于其股权份额比较高决定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经营事项的权力相对大一些。
公司的股东权利包括: 1、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享有查阅、复制权; 3、股东享有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 4、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可以的,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公司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上市公司法人股东的权利有: (1)查阅、建议和质询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2)表决权,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
股东权利具有人身权性质,不得委托他人代为行使,但法律上允许由他人代持股。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凡是依法或者依双方的约定必须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行为,本人未亲自实施的,应当认定行为无效。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有两类法律行为不能成立有效代理。首先,结婚、离婚、收养、认领等身份行为,由于具有专属性,不得有效代理。其次,违法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善良风俗的法律行为,不能成立有效代理。 综上所述,你的问题有得到解答吗!
股权冻结并不等于于冻结全部股东权利。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根据法律规定,股权冻结后,股东禁止行使股权转让、股权质押、提取股息红利等权利,但是诸如股东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股东知情权以及股东(大)会的召集权等权利是否应被限制而言,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
滥用股东权利有下列情形:1、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2、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3、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