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不可以全额直接计入资本公积。但股东捐赠部分,可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企业接受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借记“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按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贷记“实收资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