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不属于债务融资。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债券融资是指企业通过向个人或机构投资者出售债券、票据筹集营运
担保法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
甲方(出借人):乙方(借款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物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乙方
股权质权的实现须质权有效存在,须债权清偿期满而未受清偿,禁止流质,实现的方式是根据《担保法》第71条规定,质权实现的方式有三种,即折价、变卖、拍卖。程序是以出资
《担保法》没有对担保期限作强制性规定,因而担保期限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范畴。当事人对担保期限的约定只有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时,才导致无效。《担保法解释》规定:“当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质押合同到期后,债权未履行的,质押合同就会失效,债权人要实现债权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实现质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十
担保法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
担保法规定: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股东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
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未实际缴纳的认缴部分的股权是指根据《公司法》和章程规定,出资期限尚未届满,属于认缴而